積極推行全員安全文化 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目前,很多企業主要負責人、車間管理人員對待安全工作依然存在不積極,不主動的現象,甚至刻意把生產和安全工作對立起來,使得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管理上的安全隱患,根據隱患就是事故的原理,從而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禍根。
新《安全生產法》的修訂是順應當前嚴峻的安全形勢,是對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人員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意識和認知的提升。通過加大罰則條款,促進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約束第一責任人在生產管理崗位上,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員工的生命財產放在第一位,主動擔當,勇于擔責,真正做到“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安全意識。
作為一名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來說,我們更要以身作則,對安全管理工作存有敬畏之心,不折不扣,絕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及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勤到現場中去,把現場作為安全管理的第一戰場,從危險源辨識做起直到消除危險源,從頭至尾形成閉環管理。要勤到一線員工中去, 查思想,了解和掌握一線人員的思想動態,積極引導和消除員工的不安全的行為及想法。做好與一線員工的溝通與交流,要把票面上的安全措施落實到現場的實際作業中,要把卷面上的危險講到員工的記憶里,要把制度中的隱患消除在組織方案的設計里。積極履行《安全生產法》賦予我們的職責和責任。
生產一線的作業人員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安全工作的參與者、見證者和支持者,守護員工的生命安全是我們每一位安全人的職責和義務。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人,都是在《安全生產法》條款約束下的安全人,對安全生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希望各車間/部門能夠以本次安全月活動為契機,深入學習和解讀新《安全生產法》賦予我們的職責,積極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安全教育、技能競技、崗位演練等安全活動,不斷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技能,把今后的每一天都當做安全生產月去認真對待,腳踏實地做好安全管理的每一項工作。
文/圖:內蒙古公司 李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