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司質檢部榮獲《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憑證》
日前,聯邦制內蒙古公司質檢部榮獲巴彥淖爾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的《內蒙古自治區與人體健康有關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備案憑證》。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于2004年11月1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4號公布,最新版本于2018年04月04日修訂:條款第二十五條規定了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實驗室,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內蒙古自治區衛健委于2008年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與人體健康有關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備案工作的通知》。按不同等級建立和管理生物安全實驗室,是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職業暴露、向實驗室外擴散并導致危害的綜合措施。
質檢部微生物實驗室開展微生物相關檢驗、驗證工作,工作中使用了《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中定義危害程度分類為“第三類”的病原微生物,根據質檢部實驗活動類型,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等級不得低于BSL-2級。微生物實驗室(接種室)作為致病菌的主要暴露場所,采取了嚴格的消毒、滅菌措施,規范人員操作及個人防護,并對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制度、廢棄物處理制度、生物安全實驗室準入制度、生物安全手冊等各項安全制度,現場及申報資料均符合BSL-2級生物安全實驗室要求,順利取得備案憑證。
內蒙古公司質檢部在持續改進的發展路途中,始終專注夯實基礎,堅持規范化流程操作和精益化質量管理,高度重視生物安全問題,科學合理規劃生物安全實驗室。質檢部通過不斷改進,取得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憑證,使聯邦制藥內蒙古公司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臺階。
文:內蒙古公司 李聊、朱德易
圖:內蒙古公司 李卿、侯小龍